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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巴卡漫画 委员会关于2026年上半年推荐的团员发展对象的预审结果公示

日期:2026-05-14阅读次数:

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,由学院团委预审,拟确定郝雅星等63名同志为2026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,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
1.郝雅星,女,汉族,2006年10月生,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人,25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宋嘉豪和余帅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.杨紫彤,女,汉族,2007年10月生,河南省郑州市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宋嘉豪和余帅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.郑杭,女,汉族,2007年08月生,黑龙江省黑河市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周婧蕊和金言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.李姚,女,汉族,2007年01月生,重庆市丰都县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周婧蕊和金言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.田子怡,女,汉族,2006年11月生,吉林辽源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周婧蕊和金言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8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6.姜思琪,女,汉族,2007年03月生,黑龙江省肇东市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5日向2025级42512500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仇润锡和汤钧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7.赵怡然,女,汉族,2008年01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仇润锡和汤钧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8.刘光桂,女,汉族,2007年02月生,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仇润锡和汤钧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9.孟晨阳,男,汉族,2006年10月生,河南省汝州市人,25级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0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仇润锡和汤钧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0.白佳宁,女,汉族,2007年05月生,河北省武安市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8日向2025级42512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朱雨帆和杨可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1.田雨嘉,女,汉族,2007年10月,河北保定市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7日向2025级42512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朱雨帆和杨可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2.吴辰磊,男,汉族,2007年03月,辽宁东港市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7日向2025级42512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朱雨帆和杨可行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3.聂子博,男,汉族,2007年09月生,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8日向2025级425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昊田和邵陈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4.张璇,女,汉族,2007年06月生,河南省夏邑县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昊田和邵陈诚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5.杨乐,女,汉族,2007年04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8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黄嘉实和任思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6.胡嘉硕,男,汉族,2007年08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,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向2025级425125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 年 1 月 19 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批准。由宋泽梓涵和李锦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7.田淑颖,女,汉族,2006年01月生,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人,25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向2025级425125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 年 1 月 19 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批准。由宋泽梓涵和李锦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8.安蕾洁,女,汉族,2007年05月生,河北邢台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9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杨光地和张玉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19.李思雨,女,汉族,2006年08月生,河北东光人,2025年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9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杨光地和张玉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0.王一纯,女,汉族,2007年03月生,河北廊坊市大城县人,2025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425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9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杨光地和张玉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1.耿晓娜,女,汉族,2005年08月生,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,202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9月13日向2024级4241250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郭丰瑞同志和韩东兴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2.张艺馨,女,汉族,2006年09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,202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2500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王文杰和尹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3.史瑞航,男,汉族,2005年09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0月9日向2024级424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米夏烨和贾云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4.张钊,男,汉族,2006年11月生,河北省沧州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25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张旨意和丁姝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5.晋向阳,女,汉族,2006年11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25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米夏烨和贾云涵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6.李林轩,男,汉族,2006年03月生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,2024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9日向2024级424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谷艳慧和滕文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7.张梓晨,男,汉族,2006年04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15日向2024级42412501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柔和张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8.刘杰铭,男,汉族,2005年08月生,四川省绵阳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16日向2024级42412501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柔和张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29.王灼怀,男,汉族,2005年01月生,安徽省潜山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11月11日向2024级42412501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柔和张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0.郭雯雅,女,汉族,2006年02月生,河北省保定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月24日向2024级42412501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柔和张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1.彭春芳,女,汉族,2006年04月生,四川省绵阳市人,2024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4月15日向2024级4241250107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陈柔和张娜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2.冯琳茜,女,汉族,2005年11月生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人,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10日向2024级424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谷艳慧和滕文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0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3.柯婉妍,女,汉族,2005年12月生,安徽省黄山市歙县,2024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25日向2024级424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贾云涵和米夏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0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4.温苑,女,汉族,2006年12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人,24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1月7日向2024级42412500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刘恋和刘清竹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5.鲍鑫,女,汉族,2005年04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人,2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9月18日向2024级42412500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郭丰瑞和韩东兴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6.王源,男,汉族,2006年07月生,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人,2024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2月16日向2024级42412501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贾云涵和米夏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7.张晨旭,男,汉族,2005年11月生,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3级423125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董家畅和陈稼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8.牛思彤,女,汉族,2005年11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8日向巴卡漫画 2023级423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吴昱竺和张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39.张诗悦,女,汉族,2005年05月生,黑龙江省肇源县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7日向2023级423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张毅和吴昱竺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0.邹宇航,男,汉族,2005年12月生,山东省荣成市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5月向巴卡漫画 2023级423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吴昱竺和张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1.许照敏,女,汉族,2005年01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0月向巴卡漫画 2023级423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吴昱竺和张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2.孙稚雅,女,傣族,2005年01月生,四川省会理市人,23级法学本科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4月向巴卡漫画 2023级423125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吴昱竺和张毅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3.郭晨孜,女,汉族,2005年02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11日向2023级423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何思彤和林义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4.尚子翔,男,汉族,2005年04月生,陕西省西安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4年3月15日向2023级423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何思彤和林义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5.刘天吉,男,汉族,2004年12月生,河北省廊坊市人,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31日向2023级423125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何思彤和林义开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6.王金喆,男,汉族,2005年02月生,河南省濮阳市人,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15日向2023级4231250104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韩苏和孔浩源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7.杨昊天,男,汉族,2005年11月生,天津市北辰区人,202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7日向2023级42312501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张城玮和李思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8.张乾,男,汉族,2004年10月生,山东省临沂市人,2023级法学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7日向2023级42312501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张城纬和李思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49.申举郎,男,汉族,2004年12月生,四川省宜宾市人,23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8日向2023级423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啸瑞和张云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0.林炜淞,男,汉族,2004年10月生,天津市东丽区人,2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0日向2023级423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天晴和王丝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1.王佳丽,女,汉族,2004年10月生,黑龙江省哈尔滨人,2023级行政管理专业教育阶段本科生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9月16日向2023级423125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2.赵天天,女,汉族,2004年02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人,2025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2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3.赵好晴,女,汉族,2004年10月生,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,2025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2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4.韩明月,女,汉族,2003年06月生,河北省承德市人,2025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2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5.李紫薇,女,汉族,2004年01月生,河北省廊坊市人,23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6.武奕帆,女,汉族,2003年05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人,25级行政管理专接本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2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7.刘静怡,女,汉族,2004年04月生,河北省黄骅人,25级行政管理专接本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2025年9月28日向2025级525125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李佳怡和邱俊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8.李枭,男,汉族,2002年08月生,河北临漳人,25级行政管理专接本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8日向2025级525125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骆明轩和张学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59.张浩楠,男,汉族,2001年11月生,河北武安人,25级行政管理专接本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10月8日向2025级525125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骆明轩和张学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60.赵佳泽,男,汉族,2001年11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,25级行政管理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26日向2025级525125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杜金桐和崔博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61.王梓涵,男,汉族,2002年01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人,年级专业教育阶段(本科生)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3月26日向2025级525125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杜金桐和崔博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62.赵梓棋,男,汉族,2002年09月生,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,2025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6年1月16日向2025级52512502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20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杜金桐和崔博天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1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63宋熙硕,女,汉族,2003年06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025年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5年9月19日向2025级研究生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6年1月19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。由相子怡(姓名)和许晴(姓名)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6年1月27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6年4月28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
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14日起至2026年05月18日止(公示期为5天)。公示期间,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便于调查核实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87208443(学院团委)0311-87208167(校团委)
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办公地点:学院团委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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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5月14日